【48812】曝光!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起主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转典型事例

  2021年以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继续强化现场监督法律,采纳“线上、线下”结合的方法,严厉查处冲击主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转等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为构成强有力的震撼,现发布2起主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转典型事例。

  2021年5月4日,根据污染源在线监测渠道内容,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法律人员对永州市和兴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暗访,发现该公司施行了以下环境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污染源在线日在线数据超支。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污染源主动监控设备现场监督查看方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和《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则,对该公司处罚款10万元。

  根据污染源在线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法律人员对永州市泽宇新世纪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做现场查看,发现该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运转不正常,在线监控设备伴热管产生毛病(亮红灯),伴热管温度显现为24.8℃,远低于规则要求的120℃。2021年4月16日至5月19日期间,烟气流速为恒值0.01,烟气湿度为恒值0.00,2021年以来在线监控设备无运维记载,标气已过期。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污染源主动监控设备现场监督查看方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和《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则,对该公司处罚款10万元。(李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