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CEMS在线监测设备从安装到试运行调试、验收完成过程详解

  CEMS连续运行168小时后,可进入调试检测阶段,如试运行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等数据不正常的情况,需在回到正常状态后重新试运行168小时,直至试运行168小时正常后可进入72小时调试阶段。

  调试检测期间,不允许计划外的检修和调节仪器。如果因CEMS故障、断电等问题导致调试检测中断,回到正常状态后,应重新开始做72小时调试检测。

  对颗粒物、气态污染物CEMS和氧气CMS分别进行校准仪器零点和量程,记录校准后的零点和量程数值,即得到第一天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初始值。

  要求与第一天的零漂跨漂测试操作间隔24h。首先测试一次零点,数据稳定后记录零点的数值,即得到第1个24h漂移测试的零点值;然后对设备做零点校准,进行零点测试,数据稳定后记录读数,即得到第2个24h漂移测试零点的初始值。接着进行量程标气测试,记录量程的数值为第1个24h量程漂移测试值,然后对设备做量程校准,后进行量程测试,数据稳定后记录数值,即得到第2个24h量程的初始值。

  (1)通入零气(经过滤的不含颗粒物、待测气体的清洁干空气或高纯氮气),调节仪器零点。

  (2)通入高浓度(80%~100%的满量程值)标准气体,调整仪器显示浓度值与标准气体浓度值一致。

  (3)依次全系统通入零气、高浓度(80%-100%满量程值)、零气、中浓度(50%-60%的满量程值)、零气、低浓度(20%-30%满量程值)标气来测试,每种标气测试记录测试时间段、数据稳定值(数采仪内可查询到的数值),重复测试3次,取平均值,按HJ75-2017中附录A 公式(A19)、(A20)计算示值误差。

  示值误差测试完成后恢复样气测量后对气态污染物进行响应时间测试,首先全程通入零气待读数稳定后按照相同的流量通入高浓度标气,开始计时,观察(气态污染物或氧)读数开始跃变时,记录时间T1,继续观察读数上升至标气浓度90%的时间,记录仪表响应时间T2,系统响应时间为T1+T2,重复测试3次,取平均值。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及氧含量的零漂、量程漂移、示值误差及响应时间测试操作完成且数据在技术指标要求范围内,开始第一天参比方法准确度比对检测,注意气态污染物至少检测9组,颗粒物、温度、流速、湿度至少检测5组。

  要求与第二天的漂移测试操作间隔24h。首先测试一次零点,数据稳定后记录零点的读数值为第2个24h零点值;然后对设备零点校准,再次零点测试,数据稳定后记录读数为第3个24h零点值。然后测试一次量程,记录量程的读数值为第2个24h量程漂移测试值,然后对设备做量程校准,再次通入量程标气,数据稳定后记录读数为第3个24h量程的初始值。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及氧含量的零点漂移与量程漂移测试操作完成且数据在技术指标要求范围内,开始做第二天参比方法准确度比对检测,注意气态污染物至少检测9组,颗粒物、温度、流速、湿度至少检测5组。

  要求与第三天的漂移测试操作间隔24h。首先测试一次零点,数据稳定后记录零点的读数值为第3个24h零点值;然后对设备零点校准,再次零点测试,数据稳定后记录读数为第4个零点的初始值。然后测试一次量程,记录量程的读数值为第3个24h量程漂移测试值,然后对设备量程校准,再次通入量程标气,数据稳定后记录读数为第4个量程的初始值。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及氧含量的零点漂移与量程漂移测试操作完成且数据在技术指标要求范围内,开始做第三天参比方法准确度比对检测,注意气态污染物至少检测9组,颗粒物、温度、流速、湿度至少检测5组。参比方法准确度测试完成后,对设备通入零点标准物质进行测试,数据稳定后记录读数和测试时间段,对设备通入量程标气测试,数据稳定后记录读数和测试时间段。

  (1)示值误差和响应时间测试建议在第一天零漂跨漂测试完成后进行,漂移超出误差的不要继续调试,应中止调试,查找问题原因解决后重新开始调试。

  (2)示值误差和响应时间测试为连续3次,如3次测试中存在不满足规定的要求的情况,能够继续加测1次,如满足规定的要求记录说明相关情况,如有2次不满足规定的要求的,应中止调试,查找问题原因并解决,解决后重新调试。

  如何进行颗粒物CEMS 线性相关系数、置信区间、允许区间,流速 CMS 速度场系数及速度场系数精密度调试?

  参比检测结果出来后,需要对颗粒物的颗粒物CEMS 线性相关系数、置信区间、允许区间或K系数进行计算,另外用每天至少5组流速参比测量数据和流速CMS测量的数据按照HJ75-2017的公式计算速度场系数,最终以速度场系数日平均值的平均值作为调试的结果。按照HJ75-2017的要求,每天至少获得5个有效速度场系数,计算速度场系数日平均值。但必须报告所有的数据,包括舍去的数据。至少连续获得3d 的日平均值,并按照HJ75-2017公式计算速度场系数精密度。最后将速度场系数输入到CEMS 的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参比检测结果出来后,气态污染物CEMS 、氧气 CMS、湿度CMS、温度CMS 准确度按照HJ75-2017要求计算并记录。

  72h调试检测各技术指标的调试检测的新方法按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附录A进行,调试检测结果分析和处理方法按照HJ75附录B 处理,调试检验测试的数据可参照附录 D 格式记录,调试检测完成后编制调试检测报告,报告的格式可参照附录 E,调试检测结果应达到表 A.3的要求。需要格外注意的是调试检测的原始数据需要记录和体现,方便调试检验测试的数据的核实和溯源。

  72h调试报告出来后,将报告中关键参数设置到在线监测仪表及数据传输终端中,稳定运行168小时后,进入验收阶段。

  在验收开始时,人工或自动校准仪器(颗粒物、SO2、NO、NO2、O2)零点和量程,测定和记录初始的零点、量程读数,待颗粒物CEMS 准确度验收结束,且至少距离初始零点、量程测定6h 后再次测定(人工或自动)和记录一次零点、量程读数,随后校准零点和量程,计算零漂、量程漂移。

  现场验收时,先做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的验收测试,不符合技术方面的要求的,可不再继续开展其余项目验收。示值误差和响应时间调试需设备做零点、量程校准之后,期间严格按照HJ75测试(高标、中标、低标)顺序进行测试。

  参比方法与CEMS 同步测量烟气中气态污染物和氧气浓度,至少获取9个数据对,每个数据对取5-15min 均值。

  采用参比方法与流速、烟温、湿度CMS 同步测量,至少获取5个同时段测试断面值数据对,分别计算流速、烟温、湿度CMS 准确度。

  按照HJ/T212的规定检查通信协议的正确性,数据采集和处理子系统应稳定,不出现经常性的通信连接中断、报文丢失、报文不完整等通信问题。为保证监测数据在公共数据网上传输的安全性,所采用的数据采集和处理子系统应进行加密传输。监测数据在向监控系统传输的过程中,应由数据采集和处理系统直接传输,在连续一个月内,系统能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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