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食物中毒基本知识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指人们食用被细菌或细菌毒素污染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常见的有沙门氏菌食物中毒、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食物中毒、副溶血弧菌食物中毒等。

  化学性食物中毒:是指人们食用被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常见的有“瘦肉精”食物中毒、有机磷农药食物中毒、亚硝酸盐食物中毒、桐油食物中毒等。

  有毒动植物中毒:是指人们食物了一些有某种有毒成分动植物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常见的有河豚中毒、高组胺鱼类中毒、四季豆中毒、豆浆中毒、发芽马铃薯中毒、毒蘑菇中毒等。

  一般发病突然,发病人数多且较集中,少则几人,几十人,多则数百人、上千人。

  潜伏期根据中毒种类的不同可从数分钟到数十小时,大多数食物中毒的病人在进食后经2-24小时内发病,通常化学性食物中毒潜伏期较短,细菌性食物中毒潜伏期较长。

  病人的症状表现类似。大多数细菌性食物中毒的病人都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道症状,但根据进食有毒物质的多少及中毒者的体质强弱,症状的轻重会有所不同。

  中毒患者有共同的就餐史,病人往往均进食了同一种有毒食品而发病,未进者不发病。

  细菌性食物中毒季节性较明显,5-10月份气温较高,适宜细菌生长繁殖,是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时期。大部分的化学性食物中毒和动植物性食物中毒季节性不明显。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最常见的食物中毒,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对于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非常重要。

  生的肉、水产品或其他食品原料、半成品,往往带着各种各样的致病菌,在加工处理过程中如果生、熟食品混放,或者生、熟食品的工用具混用,就会使熟食受到致病菌的污染,而熟食在食用前一般不再经过加热,因此一旦受到致病菌污染,极易引发食物中毒。

  一旦操作人员手部皮肤有破损、化脓,或患有感冒、腹泻等疾病,会携带大量致病菌。如果患病的操作人员仍在继续接触食品,极易使食品受到致病菌污染,从而引发食物中毒。

  生的食物即使带有致病菌,通过彻底的加热烹调,也能杀灭绝大多数的细菌,确保食用安全。但如果烹调前未彻底解冻、一锅烧煮量太大或烧制时间不足等,使食品未烧熟煮透,就会导致病菌未被杀灭,从而引发食物中毒。

  细菌达到少数就会引起食物中毒,而细菌的生长繁殖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时间,一般致病菌在25-35℃的温度条件下,每过15-30分钟就能分裂一次,即细菌数量翻一番。如熟食上原有100个致病菌,存放在室温条件下,经过4小时,就会超过100万个,足以引起食用者发生食物中毒。而细菌在低于5℃的温度下,基本停止了生长繁殖;在高于65℃的温度下,也基本无法存活。

  盛放熟食品的餐具或其他容器清洗消毒不彻底,或者消毒后的餐具受到二次污染,致病菌通过餐具污染到食品,也可以引起食物中毒。

  针对上述常见的发生原因,应从以下三方面措施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首先是防止食品受到细菌污染,其次是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杀灭病原菌。具体的措施包括:

  保持手的清洁,不仅在操作前及受到污染后要洗手,在加工食物期间也要经常洗手。

  特别提示:熟食操作区域以及接触熟食品的所有工用具、容器、餐具等除应清洗外,还一定要进行严格的消毒。

  特别提示:生熟食品工用具、容器分开十分重要,熟食品工用具、容器应该严格消毒,存放场所与生食品应分开。

  特别提示:操作的流程复杂的改刀熟食、凉拌或生拌菜、预制色拉、生食海产品等都是高风险食品,要严格按食品安全要求加工操作,并尽量缩短加工后至食用前的存放时间。

  菜肴烹饪后至食用前的时间预计超过2小时的,应使其在5℃以下或60℃以上条件下存放。

  冷冻食品不宜在室温条件下进行化冻,保证安全的做法是5℃以下温度解冻,或在21℃以下的流动水中解冻。

  特别提示:快速冷却的能使食品尽快通过有利于微生物繁殖的温度范围。冰箱内的环境和温度至少应比食品要达到的中心温度低1℃。食品不应用冰箱进行冷却,有效的冷却方法是将食品分成小块并使用冰浴。

  特别提示:生鲜原料、半成品(如上浆的肉片)可以在容器上贴上时间标签以控制在一段时间内使用。

  在10-60℃条件下存放超过2小时的菜肴,食用前要彻底加热至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已变质的食品可能含有耐热(加热也不能破坏)的细菌毒素,不得再加热食用。

  特别提示:肉的中心部位不再呈粉红色,或肉汤的汁水烧至变清是辨别肉类烧熟煮透的简易方法。

  生鱼片、现榨果汁、水果拼盘等不经加热处理的直接入口食品,应在清洗的基础上,对食品外表面、工用具等进行严格的消毒。

  特别提示:餐具、容器、工用具最有效和经济的消毒方法是热力消毒,即通过煮沸或者蒸汽加热办法来进行消毒。

  应根据自身的加工能力决定制作的食品数量,特别是不要过多地“翻台”。这是一项综合性的措施,如果超负荷来加工,就会出现食品提前加工、设施设备、工具餐具不够用等现象,从而不能严格按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做操作,上述各项关键控制措施就难以做到,发生食物中毒的风险就会明显增加。

  主要症状:一般在食用后30分钟至2小时内发病,症状为心跳加快、肌肉震颤、头晕、恶心、脸色潮红等。

  预防方法: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假如发现猪肉肉色较深、内质鲜艳,后臀肌肉饱满突出,脂肪非常薄,这种猪肉则可能含有瘦肉精。

  特别提示:尽量选用带有肥膘的肉,猪内脏最好要选择有品牌的定型包装产品,不要采购市场外无证摊贩经营的产品。

  主要症状:一般在食用后2小时内发病,症状为头痛、头晕、腹痛、恶心、呕吐、流涎、多汗、视力模糊等,严重者瞳孔缩小、呼吸困难、昏迷,直至呼吸衰竭而死亡。

  预防办法: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蔬菜粗加工时用蔬果洗洁精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冲净,烹调前再经烫泡1分钟,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农药。

  中毒原因:误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或味精加入食物中,或食用了刚腌制不久的腌制菜。

  主要症状:一般在食用后1至3小时内发病,主要体现为口唇、舌尖、指尖青紫等缺氧症状,自觉症状有头晕、乏力、心律快、呼吸急促,严重者会出现昏迷,大小便失禁,最严重的可因呼吸衰竭而导致死亡。

  预防办法:如自制肴肉、腌腊肉,严格按每公斤肉品0.15克亚硝酸盐的量使用,并应与肉品充分混匀;亚硝酸盐要明显标识,加锁存放;不使用来历不明的“盐”或“味精”;尽量少使用暴腌菜。

  特别提示:尽量不自制肴肉、腌腊肉等肉制品,避免误用和超剂量使用亚硝酸盐。

  主要症状:一般在食用后30分钟至4小时内发病,症状为恶心、呕吐、腹泻、精神倦怠、烦躁、头痛、头晕,严重者可意识模糊、呼吸困难或惊厥,进而引起昏迷和休克。

  主要症状:一般在食用后数分钟至3小时内发病,症状为腹部不适、口唇指端麻木、四肢乏力继而麻痹甚至瘫痪、血压下降、昏迷,最后因呼吸麻痹而死亡。

  预防办法:不食用任何品种的河豚(巴鱼)或河豚干制品。国家禁止在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河豚。

  中毒原因:食用了不新鲜的高组胺鱼类(如鲐鱼、秋刀鱼、金枪鱼等青皮红肉鱼)。

  主要症状:一般在食用后数分钟至数小时内发病,症状为面部、胸部及全身皮肤潮红,眼结膜充血,并伴有头疼、头晕、心跳呼吸加快等,皮肤可出现斑疹或荨麻疹。

  预防方法:采购新鲜的鱼,如发现鱼眼变红、色泽黯淡、鱼体无弹性时,不要购买;储存要保持低温冷藏;烹调时放醋,可以使鱼体内的组胺含量下降。

  特别提示:注意青皮红肉鱼的冷藏保鲜,避免长时间室温下存放引起大量组胺产生。

  中毒原因:四季豆、扁豆、刀豆、豇豆等豆荚类食品未烧熟煮透,其中的皂素、红细胞凝集素等有毒物质未被彻底破坏。

  主要症状:一般在食用后1至5小时内发病,症状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出冷汗等。

  中毒原因:豆浆未经彻底煮沸,其中的皂素、抗胰蛋白酶等有毒物质未被彻底破坏。

  主要症状:在食用后30分钟至1小时内,出现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腹胀、腹泻、头晕、无力等中毒症状。

  预防方法:生豆浆烧煮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沸腾5分钟左右。

  特别提示:豆浆烧煮到80℃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浮,这是“假沸”现象,应继续加热至泡沫消失,待沸腾后,再持续加热数分钟。

  中毒原因:马铃薯中含有一种对身体有害的称为“龙葵素”的生物碱。平时马铃薯中含量极微,但发芽马铃薯的芽眼、芽根和变绿、溃烂的地方,龙葵素含量很高。人吃了大量的发芽马铃薯后,会出现龙葵素中毒症状。

  主要症状:轻者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可出现脱水、血压下降、呼吸困难、昏迷抽搐等现象,严重者还可因心肺麻痹而死亡。

  预防方法:如发芽不严重,可将芽眼彻底挖除干净,并削去发绿部分,然后放在冷水里浸泡1小时左右,龙葵素便会溶解在水中。炒马铃薯时再加点醋,烧熟煮烂也可除去毒素。

  中毒原因:毒蘑菇在自然界到处都有,从外观上却很难与无毒蘑菇分别开来,毒蘑菇一旦被误食,就会引起中毒,甚至引起死亡。

  主要症状:由于毒蘑菇的种类很多,所含毒素的种类也不一样,因此中毒表现有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出四种类型;胃肠炎型大多在食用10多分钟至2小时左右发病,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单纯由胃肠毒引起的中毒,通常病程短,预后较好,死亡率较低;神经精神型多出现精神兴奋或错乱,或精神抑制及幻觉等表现;溶血型除了胃肠道症状外,在中毒一两天内出现黄疸、血红蛋白尿;肝损害型由于毒蘑菇的毒性大,会出现肝脏肿大、黄疸、肝功能异常等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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